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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单独招生考生须知
            来源: 作者: 校对: 编辑: 审核: 发布时间:2016-12-08 浏览次数:2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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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通过学院录取并经重庆市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确认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学转专业,其它待遇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凡是被学院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

            二、招生对象及学制

            2017年已参加高考报名的普通文理考生和高职对口考生,具备2017年高职单招报名资格(预科直升和中职直升生除外),学制3年。

            三、报名时间方式

            1.20170227 9:00 – 20170302 17:00,考生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报名及缴费,学生参加考试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免试生申报 2017310日前,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并由学校公示后,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可免试录取。

            四、对口高职类别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属旅游类;文秘(商务秘书)、会计信息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代理、商务经纪与代理属会计类;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物联网应用技术属计算机类;工业机器人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属电子技术类;市政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属土建类;环境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属艺术类。

            五、考试时间和方式

            1.20170318(星期六)14:30-16:30 考生在报名区县设置的考点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考试,具体参考地点参见准考证。

            2. 凡报考15个高职对口招生专业所对应单招专业的高职对口考生,需于2017311—12日参加专业技能考试,以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300分折算计入总成绩。

            3.20170325-20170326日 普通文理考生和其他类考生,参加学校分专业类组织的面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满分为300分。

            六、成绩提供及分数线的划定

            1.2017328日,学校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库提交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市教育考试院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高职对口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分发给我校。

            2.公布成绩和分数线:2017330日,市教委根据全市高职单招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划定并公布普通文理类考生和高职对口类考生的文化素质测试线。

            七、查分和预录取

            1.查分:考生可在学校公众信息网上查询成绩,如有异议考生可于4112点前向学校申请成绩复核。

            2.预录取结果:201741日前,学校分普通文理类考生和高职对口类考生划定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再结合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分别划定预录取分数线,形成预录取方案,并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预录取方案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预录取情况。

            3.录取公示:201747日起,学校将经审核通过的预录取分数线及录取结果在学校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47—13日),同时公布分专业缺额计划。考生可登录学校公众信息网查询首次预录取结果和专业缺额计划。

            八、录取及计划征集

            1. 录取考生成绩必须同时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和我校划定的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及预录取分数线。

            2.我校按照经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由学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分专业实施录取。

            3.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在单招报名时按要求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我校提出免试申请。2017310前,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并由学校公示后,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即可免试录取。

            4.对于获得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在单招报名时按要求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我校提出免试申请。2017310前,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并由学校公示后,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技能考试成绩按230分计,如参加了职业技能测试,则以分数较高的成绩计。

            九、二次征集

            1.二次征集:20174109:00—17:00,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合格,但未被预录取的考生,可登录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和重庆招考信息网参加二次征集志愿,填报我校尚有缺额计划的相应专业。具体可咨询拟报我校招生部门。

            2.征集录取:2017413日第二次职业技能测试。已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学校直接认定其测试成绩。2017414日,学校划定第二次预录取分数线,形成预录取结果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3.录取公示:2017415日起,学校将审核通过的全部预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415-421)

            十、录取确认

            2017418日前考生按规定时间在考试官网或现场确认,学校将确认录取的考生数据于419日上传市教育考试院。

            十一、未尽事宜及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具体时间安排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官方通知为准。

            学院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1099

            邮编:402160

            学院网站:

            招生网址:http://zsw.cqcvc.com.cn/

            招生电话:023-49578000    49579000